header

劳科动态

您所在的位置: 新闻 -> 劳科动态

我院召开完善职工医保筹资与待遇调整机制研讨会 2018-04-02

来源: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 时间:2021-03-18 作者:本站编辑 浏览量:3

3月24日,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在珠海召开“完善职工医保筹资与待遇调整机制研讨会”,结合该项课题研究,围绕职工医保“收”与“支”方面诸多复杂关系进行深入研讨。
  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局长阙广长、珠海市人社局局长练伟光到会致辞;人社部医疗保险司副司长颜清辉、人社部社保中心副主任黄华波发表了意见;中国劳动保障科学研究院医疗保险研究室主任王宗凡代表课题组做了专题报告;珠海市人社局副局长程智涛、杭州市医保局局长徐玮做了经验交流;浙江大学民生保障与公共治理研究中心主任何文炯教授、中山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副院长申曙光教授、中国人民大学社保研究中心副主任仇雨临教授、中国社科院公共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震研究员阐述了各地观点;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院院长金维刚做了总结发言;副院长李静湖主持了研讨会;部分省市医保部门代表及合作企业负责人参加了讨论。

当前中国进入了社会主义新时代,医保工作面临着城镇化步伐加快、老龄化程度加深、收入分配制度调整以及医疗技术不断提高等新情况。阙广长在致辞中指出,人民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对医疗保障的需求呈现多元化、多层次的特点,有限增长的医保基金与无限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之间的矛盾成为医疗保障的主要矛盾。他强调,探索医保筹资与待遇支付制度的内在联系,实现两者之间的动态平衡,是医保制度改革面对的重要挑战。
  阙广长局长谈到,开展职工医保筹资与待遇调整机制研究,不仅关系着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和收支平衡,而且关系着医保制度的公平和可持续运行,关系着参保人员的获得感,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影响。他期待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取得更加丰硕的研究成果,为破解医保制度改革难题提供智力支持和指导,为建设健康中国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练伟光局长在致辞中谈到,当前医改正在进一步深化,此次研讨会的召开,给大家提供了一个难得的相互学习、开阔思维、拓展视野的机会,也为医保制度的改革、创新和发展点亮了明灯。

  王宗凡主任在汇报课题研究报告时首先从五个方面报告了课题组的研究进展和主要成果:
  ——职工医保筹资待遇政策和机制的基本判断;
  ——筹资确定和调整机制;
  ——待遇水平的确定;
  ——统筹地区间筹资和待遇协调机制;
  ——完善职工医保筹资与待遇调整机制的思路和建议。
  王宗凡在报告中分析了新形势下职工医保制度面临的挑战和筹资待遇政策面临的问题,挑战包括经济新常态的挑战、医疗费用过快增长的挑战和人口老龄化的挑战;而问题则突出表现在以下方面:
  ——医保政策与经济发展的适应机制的问题是,缺乏医保筹资待遇水平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具体办法和机制;
  ——医保政策决策机制的问题是,筹资和待遇政策的确定和调整缺乏法定机制,随意性较大;
  ——缴费责任分担的问题是,个人费率基本未变,单位费率有所提高,个人和单位之间的缴费责任进一步失衡;
  ——待遇结构的问题是,普通门诊、门诊大病与住院三方面的待遇设置不尽合理科学;
  ——待遇范围的问题是,医保可支付的医疗服务范围的边界不够清晰,医保目录调整缺乏科学合理的机制;
  ——待遇水平的问题是,一般性待遇水平偏高与少数人群负担过重并存,需要考虑如何更合理设置适度的待遇水平;
  ——筹资、待遇政策不匹配的问题是,待遇提高超出筹资的支撑能力,基金收支失衡。
  王宗凡认为,退休人员不缴费带来的问题,需要寻找破解之道;地区间不平衡(公平)问题日渐凸显,则需要考虑在地区间的医保政策和基金之间进行一定的协调平衡。
  报告最后,王宗凡从完善的目标与基本思路、完善筹资机制、完善待遇确定和调整机制、协调平衡地区间筹资待遇政策和基金使用、决策机制的完善等方面,提出了完善职工医保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的思路和建议。

  如果说课题组的报告是全国角度整体梳理的话,那么,地方的探索实践则各具特色。
  珠海市医保制度框架体现在“一制两档”上。“一制”指的是职工、城乡居民、学生和未成年人、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而“两档”中,一档是“统账结合档”,二档是“单建统筹档”。
  程智涛副局长介绍了珠海市这些年的医保筹资变化情况:
  ——1997年,出台《珠海市职工医疗保险暂行规定》,筹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单位7%,个人2%,缴费工资下线、上分别为上年度职工月人平均工资的80%、300%。
  ——2001年,职工缴费工资下限、上限调整,分别调整为上年度职工月人平均工资的60%、300%;同年建立外来劳务人员大病医保,由用人单位按职工工资总额2%缴费,个人不缴费。
  ——2003年,职工基本医保费率下调,单位6%,个人2%保持不变。
  ——2009年,职工缴费基数下限下调100元。
  ——2017年,缴费基数与省社平工资挂钩,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并征缴。职工一档:单位6.5%(含生育保险0.5%),个人2%;职工二档,单位2.5%(含生育保险0.5%),个人不缴费。
  ——2018年,职工一档缴费费率下调1个百分点,单位6%(含生育保险0.5%);个人缴费费率1.5%。
  程智涛副局长分析了珠海市医保筹资及待遇调整总的趋势:筹资水平基本稳定;住院待遇逐年稳步提高;门诊特定病种待遇逐步提高,普通门诊统筹不断做大做强;个人账户划入逐步减少,使用范围不断扩大。
  程智涛副局长建议,医疗保险省级统筹应在各地参保率、缴费费率、缴费基数、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包、待遇水平等基本统一的前提下推进,并允许地方建立差异化的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关于个人账户,她认为应进一步加强门诊统筹,淡化甚至取消个人账户,增加的统筹基金可用于支付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及长期护理保险。程智涛副局长同时建议加强医疗保险制度顶层设计,研究退休人员缴费的可行性。

  职工医保的筹资与待遇是怎样一种关系呢?徐玮局长谈了他的理解:筹资调整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待遇调整,也就是有米烧饭;但降低筹资似乎是共识,而降低筹资期间是不会同意降低待遇的,也就是要经历临时性减征的痛苦;提高待遇并不认同一定要提高筹资,也就是要能做“无米之炊”的巧妇。
  徐玮局长谈到,影响待遇的因素应包括制度层次、覆盖范围、保障范围,保障水平;而影响筹资的因素则包括缴费费率、缴费基数、缴费基数夯实率、人口净增长率和扩面力度。他认为,影响筹资的不仅仅是待遇因素,其结论是:提高筹资水平或可提高保障能力,但并不一定能提高保障绩效。为此,徐玮局长提出了职工医保筹资动态调整机制的建议:
  ——要兼顾制度变化、待遇调整、疾病因素、人口因素以及政治经济社会影响因素;
  ——要关注基金收支总量平衡情况,更要关注人均基金收支平衡情况;
  ——要关注基金的当期平衡,也要关心可持续,也就是要对退休一次性补缴进行反思。
  他特别强调,管理机制很重要。

  吉林省人社厅王喆副厅长在书面交流中提出如下建议:
  ——加快医疗保险法制化进程;
  ——改革完善医保筹资标准和筹资结构;
  ——改进个人账户有关政策;
  ——建立待遇水平与筹资水平动态调整挂钩机制;
  ——建立医保省级调剂金制度。
  王喆副厅长谈到,通过立法,明确筹资的基本原则,实现费率调整机制程序的法制化;明确筹资的管理方式,适应新一轮机构改革需要,医保管理部门负责筹资政策制定和监督,税务部分负责征缴。在待遇方面,明确政府承担调整和规范待遇支付范围的责任,加快完善医保相关目录科学评价和动态调整机制,以行政管理手段实现待遇调整机制的科学性原则;积极发挥经办机构在待遇确定事项中的主体功能,由经办机构与医疗服务提供者通过谈判方式确定药品以及医疗服务的价格,在满足患者需求的同时实现合理控费的目的,将社会化治理机制作为待遇调整的基本原则。





footer